3、若乙方未按本条第 1 款办理,逾期 7 日(包括公共节假日),
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留存于车位上任何车辆或物件,乙方应承担甲
方处置清理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外,双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行为,应就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包括诉讼费用)进行赔偿,如属双方的过失,应根据情况,由双
方分别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10 日以上的,甲方可自动
收回该车位。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及管辖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
若协商未能取得一致,应提交车位所在地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判决。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
方各执壹份。
第十三条 未尽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