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中的工作理 念,就可以避免单纯的监督审计 容易引起抵触的缺陷;按照
内控五要素, 建立全面预防风险的原则,就可 以为开展内控工作提供具体
的评价依据。
5.认同
内控战略 目标确定过程必须经过所有者或 最高管理层的批准和确认。
能够在获得高 层批准前,先征求下属分、子公 司管理层的意见并取得一致
意见也是非常 必要的。这些举措可以为日后推 行内控管理减少阻力。
二、 机构设置
内控机构 设置的主要工作包括:确定机构 名称、层级、汇报对象、专
业人员的具体 名称、工作岗位设置、工作内容确定、人员选拔和素质要求 、
工作的具体原 则等。以下将主要讨论组织机构 的设置、内控工作的具体内
容和岗位确定 。
1.组织机构设置
目前中国 规模较大的国有或上市公司,通 常都会在监督决策层设置监
事或独立董事 、董事会下的审计委员会;在运 营管理层则设置内部审计部
或监察部等职 能部门。应该说已经建立了内控 组织机构。但关键是这些机
构存在许多缺 陷,这些问题构成了当前公司治 理的主要障碍之一。具体表
现如下:
* 具体执行机构缺失
比如,企 业中通常没有具体的执行机构为 监事或独立董事的实现监督
职能提供“硬 件”条件;这使得监事或独立董 事的职务常常“沦为”一种
对外形象功能 ,在人员安排上以安排退休前的 资深领导为主。审计委员会
通常也处于相 同的情况,其获得信息的来源主 要是董事长和总经理等高层
管理者,无法 真正履行其监督职能。
* 内部审计部通常在工作 范围以及报告对象上处境尴尬
一般企业 的审计范围仅限于财务审计;其 工作报告对象通常只是其监
督对象的财务 总监或总经理。笔者认为,比较 理想的内控管理组织机构,
应当在一定独 立性的条件下,能够具体介入企 业日常运营管理工作。这一
点应当和外部 审计有所区别。一些 像 BP这样的国际化大公 司在其业务组织
机构中就使用 了内控部代替内部审计部。表面 看,只是名称不同,但实际
上却有着非常 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A.独立性 程度不同
内部审计 部通常按照审计规则要求,为保 持完全的独立性不得介入企
业的日常经营 活动。而内控部则可以较深入地 介入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了解更多的情 况并提供管理咨询服务,从而达 到“寓监督于服务之中”的
效果。
B.审计检 查范围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