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委托―代理理论看国有企业发展
政府主导的发展模式的代价也很高,主要体现在国有
或政府控制的企业效率明显低于私营企业
詹姆斯 ?莫里斯 (James Mirrlees),1996 年诺贝尔经济学
奖获得者,现任剑桥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经济学教授。莫里
斯自 20 世纪 60 年代便活跃于西方经济学界,以激励经济理
论研究见长。 20 世纪 70 年代,他与斯蒂格利茨( Joseph
Stiglitz )、罗斯( Robert Ross)、斯宾塞( Michael Spence)等
人共同开创了委托 -代理理论的研究, 并卓有成就。 现在流行
的委托 -代理的模型化方法就是莫里斯开创的。 莫里斯分别于
1974、1975、1976 年发表的三篇论文, 即《关于福利经济学、
信息和不确定性的笔记》 、《道德风险理论与不可观测行为》 、
《组织内激励和权威的最优结构》 ,奠定了委托 -代理的基本
模型框架。他开创的分析框架后来又由霍姆斯特姆( Bengt
Holmstrom )等人进一步发展,在委托 -代理文献中,被称为
莫里斯 -霍姆斯特姆模型方法。
在众多经济学理论中, 委托 -代理理论对国有企业改革的
启示性较强。 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所引发的委托 -代理问题是
股份公司的先天“缺陷” 。现阶段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
重要目标就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因此同样也要面对委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