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信息化系统管理制度
一、 为规范本单位安全信息化系统的管理,保障系统安全、
稳定、可靠运行, 充分发挥安全信息化系统的作用, 特制订本细则。
二、 各部门办公计算机应明确使用人,设置安全保护密码,
未经本人许可或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应擅自开启和使用他人的办公
计算机。
三、 维护职责
(一)办公室为安全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的管理部门, 负责全公
司安全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市局(分
公司)相关人员负责系统数据日常录入、维护和数据统计分析。
(二)办公室负责安全信息化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组织
协调技术合作单位对安全信息化系统所涉及的软硬件开展故障解决、
巡回检查、系统性能调优、 系统升级实施、 应用接口、 系统拓展应用、
应用技术培训等工作。
四、 维护范围及内容
(一)安全信息化系统维护工作的范围: 安全信息化系统所涉及
的全部硬件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中间件、应用软件、数据
接口以及用户访问权限等。
(二)安全信息化系统的主要维护内容包括: 系统设备运行状态
的日常监测、定期保养、故障诊断与排除;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
中间件及应用软件的故障诊断与排除; 系统日常的巡回检查; 数据交
换与传输;配置变更管理;数据问题管理;系统性能调优;系统升级
和拓展应用等。
五、 日常维护与故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