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供配电管理制度》是一份针对广播电视台和相关单位供配电系统管理的重要文档,旨在确保广播电视播出的安全和稳定性。这份制度详细规定了供配电系统的管理、技术保障措施以及运行维护的各项要求。
该制度强调了供配电系统安全的重要性,将其视为保障安全播出的基础。各级播出单位需设立专门的机构,配备专业的维护人员,确保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同时,单位内部需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供电维护保障的岗位责任制,以播出机房为关键维护区域。
在技术保障方面,制度规定了不同类型的播出单位需要遵循的具体供电配置。例如,省级、市级和深圳市的广播电视中心等应设有双路或以上的外电专线供电,配备UPS不间断供电系统和应急备份供电系统,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障播出设施的电力供应。其他单位也需至少有一路稳定市电,并配置自发电应急备份系统。同时,供配电系统应能进行停电检修,消除单节点故障隐患,并合理设置保护开关,保证三相电负荷平衡。
在运行维护管理上,制度要求建立详细的值班管理制度,包括值班流程、巡检、交接班记录等,并且所有的操作都应有明确的操作规程。供配电设备需定期进行检修和测试,建立相应的记录制度。UPS电源需要定期维护,包括放电和电池检查,确保其有效工作。此外,还需要制定供配电设备的技术管理规定,妥善保管相关技术图纸和资料。
在涉及到电力系统重大改造或维修时,需要进行安全评估,制定安全操作方案,并提前向安全播出指挥中心报告,得到批准后方可执行,且施工过程中需有技术主管现场监督。在重要播出保障期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预防安全隐患。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供配电管理制度》为确保广播电视播出的安全性和连续性提供了详尽的指导,涵盖了供配电系统的组织架构、技术标准、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等多个层面,是广播电视台和相关单位电力保障工作的核心准则。通过严格的执行,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电力问题导致的播出中断,保证信息传递的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