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物流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仓储物流单位(主要包括: 1、国家储备粮库、总储备量在 10000吨以上的其他粮库; 2、
总储量在 500吨以上的棉库; 3、总储量在 10000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堆场经营单位; 4、总储存
价值在 1000万元以上的可燃物品仓库、堆场; 5、其他物质仓储物流单位),按照以下标准
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1、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每周
应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2、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是否依法申报;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4)库房是否按垛距、柱距、墙距要求标划能够持久存在的跺位线,通道宽度是否满
足要求;物品入库前是否经专人检查,库存物品是否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存放,是否存
放影响安全的物品;
(5)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设置及完好情况;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及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8)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9)水泵房、配电室、风机房、电梯机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10)库房内是否设置办公室、休息室;
(11)消防水源情况, 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 室内外消火栓、 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
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12)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3、单位消防安保人员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消除不安全因素。
4、防火巡查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3)有无违章进入库区的人员、车辆;
(4)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5)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
(6)门窗封闭、完好情况;
(7)物资存放位置情况;
(8)有无其他异常情况。
5、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
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进行岗位防火检查。
6、员工岗位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2)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等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3)有无遗留火种和吸烟现象;
(4)装卸作业有无违章;
(5)门窗封闭、完好情况;
(6)物资存放位置是否合理,有无违章混放情况;
(7)有无其他异常情况。
7、因工作需要确需动用明火时,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到场监护,并进行下列
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