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一、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1.1 医院应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
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权限,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
责任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
消防机构备案。
1.2 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院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
门,并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其他医院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
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1.3 医院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承包、租赁或委托管理(经营)时,在订立的合
同中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消防车通道、 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
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医院统一管理。承包、租赁、委托管理(经营)方应
当遵守医院各类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4 医院与物业管理单位、后勤服务单位订立物业服务、后勤服务合同时,应依
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物业管理、 后勤服务单位应当遵守医院各
类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对委托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1.5 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医院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
况;
2)统筹安排医疗、科研、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中的消防安全管理,批准实施
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每半年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工
作情况;
3)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本单位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
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例会;
7)批准建立志愿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8)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1.6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应履行下列职责:
1)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经费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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