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是中国国家公务员招录过程中,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基本要求。这个标准旨在确保被录用的公务员能够胜任工作,同时保障公共健康安全。以下是对该标准部分内容的详细解释:
1. 心脏病与血压:标准明确指出,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等器质性心脏病是不合格的,但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可视为合格。对于血压,标准范围为收缩压90-140mmHg,舒张压60-90mmHg,超出此范围则视为不合格。
2. 血液病与贫血:单纯性缺铁性贫血,男性血红蛋白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视为合格。其他血液病如白血病、淋巴瘤等则被视为不合格。
3. 结核病: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等在治愈一年无变化,或肺外结核病如肾结核等在治愈两年无复发的情况下视为合格。
4. 呼吸系统疾病: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等被列为不合格。
5. 胃肠道疾病: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愈合一年无出血史,无症状,或者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视为合格。
6. 肝病: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但乙肝病原携带者且排除肝炎的视为合格。
7. 肾脏疾病: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等视为不合格。
8. 内分泌系统疾病: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疾病不合格,但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一年无症状者视为合格。
9. 精神与神经系统疾病:癫痫、精神病、神经官能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等被视为不合格。
10. 其他疾病:如严重骨髓炎、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性传播疾病以及视力、听力严重障碍等都被列为不合格。
以上内容是《2021年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主要条款,它为公务员招聘提供了一套全面的身体健康评估标准,确保入职人员的身体状况符合国家公职工作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