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确保政务服务高效、透明,本制度针对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审批项目管理、办件流程、工作时间和考核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一、中心工作人员守则
工作人员需遵守以下准则:
1. 配证上岗,展示专业形象,以礼貌、热情的态度对待每一位服务对象。
2. 忠诚于职责,热爱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处理业务,接受公众监督。
3. 遵守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保持廉洁自律。
4. 团队协作,互相支持,积极履行职责,服从工作安排。
5. 着装整洁,注重环境卫生,确保办公场所的安全与保密。
6. 不断学习,提升个人能力,勇于创新,追求卓越业绩。
二、审批项目管理及办件规则
1. 服务宗旨:秉持公平、公正、公开、高效、廉洁的原则,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效率,推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打造一站式服务,为公众提供高效廉洁的服务。
2. 项目管理:服务项目需遵循合法、合理、便民和配套原则,经中心研究并报区政府批准。项目变更需经过相应程序。
3. 审批程序:行政许可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不得擅自增加审批环节或条件。
4. 办件原则:分为即办件、承诺件、答复件、联办件、报批件五类,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转报、上报审批的办件需快速处理,服务对象有权投诉未按要求办理的情况。
5. 作息时间:实行“早九晚六”的工作时间,节假日一般休息,特殊情况除外。
三、考核办法
1. 对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绩效考核,连续月度考核不合格者将被替换。
2. 年度考核结果与所在单位的年终目标考核及奖励挂钩。
四、服务项目管理
1. 进入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需符合合法性、合理性、便利性和配套性原则。
2. 所有行政许可项目需统一格式,提供详细办事指南,纳入窗口统一受理,结果统一送达。
3. 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需编号登记,提供书面通知,并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4. 承诺时限应在法定时限内合理缩短,收费项目需有合法文件支持。
5. 服务项目动态管理,单位需及时申报设立、取消或调整,制定内部流程,授予窗口相应权限。
6. 实行“五公开”原则,公开服务内容、程序、材料、时限和费用。
7. 服务项目各环节在服务中心办理,原单位不再受理,调整收费需报备。
8. 违反规定将按相关规定追责。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旨在提升服务质量,提高行政效率,保障公平公正,通过严格的管理和考核机制,促进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为公众提供更优质的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