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自动消防设施检测规程】是建筑工程中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指导文件,主要涵盖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项检测要求。该规程详细规定了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以及火灾显示盘等关键设备的功能标准和设置规范。
1. **火灾探测器**:火灾探测器的设置需符合设计及验收要求。当监测区域发生火灾时,探测器应能根据烟、温度或光的变化发出报警信号,并保持报警确认灯亮起,直至手动复位。同时,如果探测器内部或与控制器之间的线路出现故障,也应能发出故障信号。
2.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设置应遵循设计和验收规定。当按钮被触发时,应能输出报警信号,控制室的消防设备应能接收到并显示报警位置,直至手动复位。
3. **火灾报警控制器**:其设置同样需要满足设计和验收需求。控制器应具备火灾报警、二次报警、消音复位、故障报警、火灾优先、显示与记录、自检、隔离(屏蔽)、隔离器保护、最大负载和电压波动稳定性等多项功能。例如,控制器在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后,应能显示火灾部位并保持声光报警,同时在故障时发出区别于火灾报警的信号,并能进行故障部位指示。
4. **火灾显示盘**:设置要求未在提供的部分内容中详细说明,但通常包括接收并显示火灾报警控制器发送的信息,以便于现场人员及时了解火警情况。
建筑工程自动消防设施的检测规程旨在确保建筑内的消防设施能够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并处理火灾,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执行这些规程对于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