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 订 内 容
1 进一步明确基桩检测方法选择原则及抽检数量的规定;
3.1.1 基桩检测可分为施工前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和施工后为验收提供依据
的工程桩检测。基桩检测应根据检测目的、检测方法的适应性、桩基的设计条件、成
桩工艺等,按表合理选择检测方法。当通过两种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的相互补充、验证,
能有效提高基桩检测结果判定的可靠性时,应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
3.3.1 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应依据设计确定的基桩受力状态,采用相应的静载
试验方法确定单桩极限承载力,检测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 3 根;
当预计工程桩总数小于 50 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 2 根。
3.3.3 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方法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条的规定;当一种方法不能
全面评价基桩完整性时,应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基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工程,
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 30%,且不应少于 20 根;其他桩基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
总桩数的 20%,且不应少于 10 根;
2 除符合本条上款规定外,每个柱下承台检测桩数不应少于 1 根;
3 大直径嵌岩灌注桩或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大直径灌注桩,应在本条第 1~2 款规定的
检测桩数范围内,按不少于总桩数 10%的比例采用声波透射法或钻芯法检测;
4 当符合本规范第条第 1~2 款规定的桩数较多,或为了全面了解整个工程基桩的
桩身完整性情况时,宜增加检测数量。
对干作业挖孔桩和单节预制桩,数量可减半。——取消
3.3.4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进行承载力验收检测:
1 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
2 施工前未按本规范第条进行单桩静载试验的工程;
3 施工前进行了单桩静载试验,但施工过程中变更了工艺参数或施工质量出现了异
常;
4 地基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
5 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
6 施工过程中产生挤土上浮或偏位的群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