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网络单位应当在根河市网络安全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建
立和完善计算机网络安全组织,成立计算机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1、确定本单位计算机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由
主管领导担任),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宣传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
政策;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
制度;
(三)定期组织检查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安全运行情况,及时排除
各种安全隐患;
(四)负责组织本单位信息安全审查;
(五)负责组织本单位计算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