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对 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与 GB50116-98《火
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区别做了整理,列出了新规范在以往的基础上新增
的内容,以方便大家对GB50116-2013 与 GB50116-98 之间做出清晰区分。
一、目录
1、增加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
控系统相关设计规定。
2、增加道路隧道、油罐区、电缆隧道以及高度大于12 米的空间场所火灾
自动报警系统相关设计规定。
3、取消第 3 章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4、将原第4 章(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第 5 章(系统设计)与第6
章(消防控制室和消防联动控制)内容合并为新的第3 章(系统设计)。5、增
加区域显示器、模块、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传输设备或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等
设备设置规定。
二、术语
不再引入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定义;增加火
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信号、联动反馈信号、联动触发信号的定义。
三、基本规定
① 3.1一般规定
1、增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场所规定:3.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用于人
员居住和经常有人滞留的场所、存放重要物资或燃烧后产生严重污染需要及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