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中的淋雨试验是一项重要的标准,它确保了军用设备在面临实际淋雨环境时的性能和可靠性。淋雨试验的主要目的是评估军用设备在淋雨条件下外壳防止雨水渗透的能力以及设备在淋雨或之后的工作效能。
本标准适用于可能遇到淋雨环境的军用设备,但不适用于进行淋雨腐蚀试验和评定飞机挡风玻璃除雨性能的适应性。淋雨试验包括有风源的淋雨试验、滴雨试验和防水性试验三种类型,每种类型都有各自的试验条件、要求和程序。
有风源的淋雨试验要求降雨强度最小为10mm/h,雨滴直径为0.5到4.5mm,并且试验箱(室)必须能产生水平风速不小于18m/s的风。试验样品的温度在每30分钟淋雨周期开始时至少比雨水温度高出10℃。试验用水一般使用当地水源,但若要分析水渗透情况,可以在水中加入水溶性染料。对于有风源的淋雨试验箱(室)的要求包括有足够降雨能力、降雨速度可调、并配有旋转台用于安装试验样品。此外,喷头设计要能产生指定直径范围内的雨滴,并且风源的方向应该使雨从水平方向变到45度角均匀吹打试验样品的一面。
滴雨试验的雨滴直径为0.5到4.5mm,试验时间为15分钟,滴雨试验箱(室)的水箱容积应能提供足够的滴水量,水滴应均匀地降落。防水性试验的雨滴直径为2到4.5mm,试验时间为40分钟,试验用喷嘴需要设计成方格或其他交错的点阵形式,并且在每0.55平方米的接受淋雨的表面范围内至少有一个喷嘴安装在高度为450到500mm的位置。
在试验程序方面,首先需对试验样品进行预处理,将其放置在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直至达到温度稳定。接下来是初始检测,按照GJB150.1-86标准中的相关要求执行。试验环节要求试验样品在符合试验条件的箱(室)内按正常工作状态紧固,并且对于带有密封件的样品应加热。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可能暴露的表面都需经受淋雨,并且试验期间还可以进行运行检查。试验完成后,样品从箱(室)中取出,恢复至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直至温度稳定,并进行最后的检测。
具体到有风源的淋雨试验,还包括初始检测后的试验步骤,即试验期间每个表面都应接受有风源的淋雨,并且根据需要可能要重复以上步骤直至所有表面都经历完淋雨。试验后,样品需要恢复至初始状态,并进行最终检测。
滴雨试验主要针对那些有防雨措施但可能暴露在顶面凝结水或漏水条件下的设备。试验程序包括将样品放置在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直至温度稳定,进行初始检测,然后试验样品要按照正常工作状态安装在试验箱(室)内,运行并且接受从高约1米处均速降落的水滴15分钟。
每种类型的淋雨试验都有其特定的要求和程序,这些都有助于确保军用设备在实际淋雨环境中能够维持其性能,满足各种环境条件下的要求。因此,淋雨试验是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