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
“互联网 +”领域主要方向
一、“互联网+”金融
全面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能力和普惠水平 ,构建科技金
融服务体系。扩大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服务市场份额 ,稳
妥推进个人对个人 (P2P)小额借贷交易。鼓励众筹业务发展 ,
打造股权众筹中心。 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云计算、 移动互联网、
大数据等技术 ,提供便利的投融资、信贷、证券交易、商业
保险和信息咨询等金融服务。以银行卡结算市场放开为契机 ,
争取国际银行卡结算组织落户北京 ,打造亚太地区外币结算
中心。推进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建设 ,促进互联网金融
机构股权、债权和其他资产的有效流动。加大互联网金融安
全监管力度 ,加快建设安全风险防控平台 ,提高互联网金融
领域的风险防控能力。
二、“互联网+”商务
扩大电子商务应用领域 ,鼓励和支持移动电商、社区电
商、农村电商等各类新型电商模式创新发展 ,拓展餐饮、零
售、家政、健康服务等生活服务领域电子商务应用。推动北
京老字号自建电商平台或入驻主要电商平台 ,打造老字号网
上聚集区。巩固自营 B2C 电子商务全国领先优势 ,加快发展
B2B 电子商务 ,培育形成龙头电商示范引领、 骨干电商和特色
电商集群发展的电子商务发展体系。 完善石油石化、 铁矿石、
碳排放、林产品等交易平台建设 ,打造全国领先的网上大宗
商品交易平台 ,提升国际交易定价影响力。以跨境电子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