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科学数据共享工程美国政府自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在科学数
据方面实行了国有科学数据完全与开放共享国策,联邦财政设立专项
资金连续支持数据中心群的建设,利用法律手段保障其信息畅通。
据有关资料统计,在数据共享国策实施的 10 年间,美国平均年
经济增长率后 5 年比前 5 年增长了 11,其中 05 是由于数据和信息的
流通和应用所产生的。
目前,我国由各行业部门产生和积累的海量科学数据,得不到有
效共享和利用,制约了我国科技创新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
在这种时代背景下,面对中国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要,2002 年,
我国开始实施国家科学数据共享工程。
科学数据共享工程是在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统一规划、政策调
控和相应法规的保障下,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离散的科学数据资
源,构建面向全社会的网络化、智能化的管理与共享服务体系,实现
对科学数据资源的规范化管理及其高效利用,从而为科技进步与创新、
政府决策、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提供科学数据资源的强有
力支撑。
它具有公益性、基础性、持续性和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数据内容
服务的明显特征,是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
创新体系中急需发展的现代科技基础设施之一。
国家科学数据共享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围绕全面提升国家科
技创新能力,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国家目标,以科技创新为动力,
以需求为导向,以政策、法规为保障,充分发挥国家长期布局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