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安全技术交底
一、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工地办公室内必须悬挂符合标准的各级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
员、)和各工种(包括普通工、木工、瓦工、砼工、电工、电焊工、架子工、机械操
作工、塔吊司机、信号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领导小组和质量、计量、
防汛、防火、卫生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施工进度表、安全值日表及安全管理系统图。
2、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尤其是工地招用的临时工(包括外包工程施工人员),
进场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凡不经过安全教育的职工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安排工
作,并作好教育记录、填写教育人员名单,必须签定临时用工合同(包括分项外包
工程合同),用工合同中必须有安全责任目标。
3、单位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临时
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专业性较强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后,到公司有关部门审批,
同时按规定在开工前 15 日内向市安监部门办理报监手续,否则不得开工。
4、做好工程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及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特别项目
作业队伍(如脚手架搭拆、安全网、井架、塔吊等的安拆)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时应根据工程实际进行,交底的内容全面且有针对性,同时作好交接底签字手
续。
5、工地使用塔吊司机、信号工、电工、架子工、机械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
都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因工程需要工地招用临时特殊工种,
必须由工程负责人持招用人员的特殊作业上岗证书及用工合同到公司安全生产部备
案,否则不准招用。
6、工地应建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并按制度进行至少每周一次的工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