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节费、设备维修费、工具费、税费等,以及合理利润。
2、 支付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根据当季度每月考评成绩,季度服
务费用基数和奖罚金总和为当月应付款,在每季度结束后次月 20 日前凭 乙方
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
第四条作业要求与质量标准
1、 环卫作业时间:按保洁时制巡回保洁及完成两次普扫,8 小时工作
时制内早班:早晨 6:30-10:30 不间断巡回保洁,午班:13:30-17:30 不间 断巡
回保洁,16 小时保洁时制路段作业时间为 6:00-22:00,18 小时保洁 时制路段
作业时间为 6:00-24:00,(所有路段每天 7:30 前及 14:30 前必 须完成普扫一
遍)
2、 绿化作业时间:实施 8 小时养护,早班:早晨 7:00-11:00,午班:
14:00-18:00。
3、 乙方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配备绿化养护工人名,清扫保洁 工人每班
次不少于 180 名,巡查管理人员_L 名,项目负责人丄名,安 全员丄名,内业
员丄名,养护设备按投标文件中《养护设备配置明细表》 中所列设备配置,进
行日常绿化养护及环境卫生作业和管理。乙方应按规 定配齐作业工具,并将管
理、养护、保洁、巡管人员名单及劳动合同报甲 方处备案。乙方根据实际情况
进行作业安排,制定作息时间,保证作业质 量,但不得违反劳动法规的规定。
4、乙方必须成立不少于 20 人的应急抢险小组,并与 110 联动部门保 持
联动,接报后必须第一时间(20 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
5、环卫作业标准:作业质量参照招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厦门 市市
容环境卫生规范化作业管理标准》及同安区有关市容环境保洁作业规 定。
(1)道路(含人行道、地下通道、候车亭等)保洁,实施机扫与人 工清
扫相结合的保洁方式,主车道机扫路段应配备机扫车辆,实施每日 2 次机扫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