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状况调研报告(2)
#### 2.4 搞好防疫监管
在动物防疫工作中,“五强制,两强化”的综合防制措施是至关重要的。“五强制”指的是强制免疫、扑杀、封锁、检疫、消毒;而“两强化”则指的是强化疫情报告和防疫监督。这些措施对于控制如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至关重要。
- **强制免疫**:通过给动物接种疫苗,提高其免疫力,减少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 **扑杀**:在某些情况下,为阻止疾病的进一步扩散,需要采取扑杀受感染动物的措施。
- **封锁**:对疑似或确诊疫区进行封锁,限制人员、动物及产品出入,防止疫情扩散。
- **检疫**:对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检查,确保无病原体携带者进入市场或养殖区域。
- **消毒**:对环境、设备、交通工具等进行消毒处理,消灭可能存在的病原体。
- **强化疫情报告**:建立健全疫情监测报告网络,确保疫情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上报。
- **防疫监督**:加强对防疫工作的监督,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此外,市、乡(镇)两级政府还应建立动物疫情应急队伍,一旦发生疫情,能迅速响应,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规定,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减少损失。
#### 2.5 坚持依法防疫
动物防疫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措施包括:
- **免疫工作**:定期为动物接种疫苗,尤其是在春秋两季进行大规模免疫接种。
- **预防措施**: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减少疾病的发生。
- **消毒与控制**:对养殖场所、运输工具等进行定期消毒,控制疫情传播。
- **扑灭行动**:一旦发现疫情,立即采取行动扑灭。
为确保免疫效果,还需进行定期的督促检查,对免疫指标不达标的地区要限期整改。目标是使畜禽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到100%,耳标配戴率也达到100%。同时,对于新补充的畜禽、怀孕畜、仔畜、漏免畜及因病缓免的畜禽,要及时进行补针,确保动物防疫密度常年保持在100%。
#### 2.6 加强检疫监督
为了防止外来疫病的输入,需要加强检疫监督。具体措施包括:
- **申报检疫管理**:对于从外地引进的畜禽,必须严格实行申报检疫管理制度,不得私自引入。
- **产地检疫**:确保所有从养殖场出口的畜禽都经过检疫。
- **屠宰检疫**:对屠宰场的畜禽进行检疫,确保食品安全。
- **运输检疫**:对运输中的畜禽及其产品进行检疫,防止疾病传播。
- **监督检查**:定期对市场、养殖场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防疫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对于来路不明或证件不全的畜禽,需进行补检或重检。同时,鼓励各地发展本地种用畜禽,尽可能实现自繁自养,以减少疫病传播的风险。
基层动物防疫工作需要采取综合性的防控措施,从源头抓起,加强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以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