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180-2009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归类
本文档是关于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的归类,旨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和“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的安全生产。
一、根本规定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的设计、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及平安作业许可证的企业承担。建筑工程土石方施工前应做好设计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并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安保证措施进展施工作业。建筑工程土石方施工工程,平安员必须持证上岗,无专职平安员制止进展施工作业。建立、健全平安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展平安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平安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落实时不得进展施工。
二、三通一平
土石方施工前应作好有平安保障的通电通水通路和平整场地工作。土石方施工区域应在行车行人可能经过的路线点处设置明显的警示标牌。有爆破、塌方、滑坡、深坑、触电等危险区域应设置能有效防止人畜进入的施工防护栏栅或隔离带,并设置明显标志。在城郊野外或市区大规模土石方施工现场应设置简易外伤紧急医疗处置点。
土石方施工中通电部分规定:
* 施工用电和生活用电应分别设置有防雷击的专用配电箱或接口闸并设置一对一的漏电保护装置,配电箱、接口闸必须防雨、防尘,其周围应设防护栏。
* 施工区域内的电线必须采用绝缘线,严禁使用裸线,绝缘线直径和防护胶厚度应符合施工用电要求,无规定时直径不得小于 2.5 毫米;防护胶皮厚度不得小于 2.0 毫米。
* 施工区域外的施工用电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架空线距地面最小净距离不低于 4 米。
* 严禁超负荷和线路额定负荷用电。
土石方施工中通水部分规定:
* 施工用水和生活用水宜分开供水,如自然条件受限,以生活用水水质为供水标准。
* 供水管线应埋设在平安区域,防止管线破裂或损坏。
* 供水管线应具备有效防止供水渗漏的防渗措施,防止渗漏影响施工和场地条件。
土石方施工中通路部分规定:
* 施工场地修整的道路应保证载重量不低于 20 吨施工用车的正常行驶。
* 道路宽度应根据车流量进展设计且不宜少于双车道,坡度不得大〔陡〕于 1:3.5。
* 路面高于施工场地时,应设置明显可见的路险警示牌,路面高差超过 1 米时应设置稳固耐用的平安防护栏。
三、机械设备
土石方施工的机械设备应有产品编号、制造单位及合格证书。设备在施工前必须加以检查,确认完好方能投入使用,并定期进展安检。施工中发现有问题或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平安时,必须停顿作业,经排除确认平安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土石方爆破
土石方爆破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
五、基坑工程
基坑工程施工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基坑工程的安全。
六、边坡工程
边坡工程施工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边坡工程的安全。
七、挖填方工程
挖填方工程施工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挖填方工程的安全。
本标准旨在确保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的安全生产,相关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保施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