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专业考试计划汇编
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专业考试计划汇编》的说明
为加强我省自学考试专业建设和管理工作, 积极推进自学考试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
全国考办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经征求部分市州招考办、 高等学校自考办以及专业委员会
专家的意见, 省教育考试院调整了部分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 在此基础上, 新编印了面向
社会开考的专业考试计划汇编和面向高等学校开考的应用型专业考试计划汇编( 2010 年
版),发给地方各级招考办和高等学校自考办,便于工作使用和考生查询,电子版将同步放
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上(网址: www.sczk.gov.cn 或 www.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cn)。
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为适应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我省 2010 年开考了 9 个自学考试新专
业。其中,通信信息管理(专科) 、工程造价管理(专科) 、学前教育(专升本) 、对外汉语
(专升本)、汽车服务工程(专升本)等五个专业既面向社会开考,同时又作为应用型专业
面向高等学校开考;机电设备与管理(含核工程设备及管理方向,专升本) 、机场管理(专
升本)、检验(专升本) 、播音与主持(专升本)等四个专业作为应用型专业面向高等学校开
考。本次编印的两类自学考试计划汇编( 2010 年版)分别收录了这些专业的考试计划简表。
二、根据川招考委 [2009]88 号文件规定,我省停止了财税(专科) 、美术教育(专科) 、监所
管理(专科)等三个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农业生态旅游(专科) 、公关与文秘(专科) 、计
算机通信工程(专升本)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升本) 、法医学(专升本)等五个应用型
专业的自学考试工作。 停考专业已从 2010 年 1 月自学考试起不再接收新考生报名报考, 2011
年 10 月自学考试后停止这些专业所有课程考试。同时,我省将原自编代码的专业和课程调
整为全国统一的名称、统一的代码、统一的学分(详见汇编附录) ,调整后的这些专业或课
程名称、代码、 学分于 2010 年 10 月自学考试起启用。截止到目前, 我省面向社会开考的专
业合计 78 个,其中专科专业 25 个,本科的基础科段专业 6 个;专升本专业 39 个,本科的
本科段专业 7 个;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系列课程视为 1 个专业进行管理。 面向高等学校开考
的应用型专业合计 117 个,其中专科专业 51 个,专升本专业 66 个。
三、为了加快自学考试改革发展步伐, 根据全国考委的统一部署, 省教育考试院进行了新一
轮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工作。 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课程设置及其学分、 实践性环节考
核权重、 使用教材等, 目的是使课程及其学分设置更科学合理, 使用新教材能够更好的反映
最新科技成果、 适应自学考试需要, 适当增加了实践性环节学分以加大考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力度。
1、关于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试计划的调整。 在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中, 我们调整了 18 个专
业的考试计划。 按照专业核心课程、 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拓展课程三种类型重新设置了专业
考试课程。 专业核心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为必考课程, 考生必须按规定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
成绩和学分; 专业拓展课程为选考课程, 我省为考生列出了推荐的专业拓展课程。 因为需要
重新开发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所以在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 考生只能选考这些推荐的专业拓
展课程;从 2011 年下半年起,考生则可以在我省已经开考的所有课程中,根据工作生活需
要和兴趣爱好选考课程, 取得应有的专业拓展课程学分。 考生的累计总学分达到该专业考试
计划规定的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本科层次考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合格,省
考委颁发由主考学校副署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本科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达
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