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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写 说 明
一、 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开发〔委托〕
合同示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 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展新技术、新
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或者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
发合同。
三、 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
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
托人。
四、 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
同的组成局部。
五、 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
明“无〞等字样。
- -.可修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