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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平安技术复习要点
一、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
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以及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
险化学品的平安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职责分工:
国家平安生产监视管理总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专业生产企业的审
查和定点,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分发放,负责平安生产许可证的颁发。
公安部门:负责发放剧毒化学品购置凭证和准购证,负责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
公路运输许可证。
铁路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及运输单位和运输工具的平安管理及监视
检查。
交通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平安管理,负
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
资质认定。
工商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营业执照。
二、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八类〕【选择题】
1、爆炸品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3、易燃液体
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6、有毒物品
7、放射性物品
8、腐蚀品
三、易燃液体按闪点的上下分类〔三类〕
1、低闪点液体:闪点<18℃或初沸点小于 35℃的液体,如乙醚、乙醛。
2、中闪点液体:18℃?闪点<23℃或初沸点大于 35℃的液体,如乙醇、笨。
3、高闪点液体:23℃?闪点<61℃或初沸点大于 35℃的液体,如丁醇、氯
苯。
四、危险化学品的平安标志
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类别,它们的标志设主标志为 16 种,副标
志为 11 种。详细容课本 38-39 页。
五、危险化学品平安标签的容【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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