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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那么
1.1 本标书适用于华电XX公司所属发电厂生产系统所需的阀门的招标采购。
1.2 设备招标X围:
本次招标采购高、中压闸阀、截止阀、止回阀、蝶阀、灰系统阀门等,阀门清单附表。设备供货
X围包括以下各项:
阀门本体;
电动阀门执行机构(可选用XX电力修造、XX恒春、XX电站辅机产品〕;
气动阀门执行机构(不指定品牌,由阀门供给商提供,产品质量保证期与阀门本体产品同步寿命,
在质量保质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阀门供给商负责〕
在提供电动阀门本体时如企业有需求,须提供阀门连接反法兰及连接附件;
安装、运行维护用的消耗性及易损的备品备件;
阀门检修专用工具;
相关图纸、资料。
投标方的工作X围包括以上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
1.3 总的要求
1.3.1 本招标文件提出了对所采购阀门的功能设计、构造、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
求。灰系统阀门无标准型号,本次招标提供的技术参数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如
由此产生的技术差异由投标方负责;
1.3.2 投标方应有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高质量的设备和功能完善的配套设施,以实现整个
电厂的平安、可靠和经济运行。
1.3.3 投标方所采用的产品设计,必须是技术和工艺先进,并经过二年以上运行实践证明是成熟
可靠的产品,对于未经过实践的设计不予采纳。
1.3.4 投标方对所提供阀门的成套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部技术责任,包括分包〔或
采购〕的设备和零部件。
1.3.5 假设投标方投标书与本招标文件要求有偏差(无论多少或是否重要)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本招
标文件的附件“差异表〞中。否那么将认为投标方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
1.3.6 假设投标方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那么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
质量的原那么,由招标方确定。
1.3.7 招标方在本招标文件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
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效劳。对国家有关
平安、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平安、安康、环保标准
的要求。
1.3.8 投标方须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
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合同价中,招标方不承当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1.3.9 合
同签订后,投标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
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由招标方确认。
1.3.10 投标方中标后,投标文件经技术澄清后,承诺内容和技术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与订货合
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对以上内容的理解及解释权归招标方。
1.3.11 在合同签定后,招标方有权因规X、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在设备投
料生产前,投标方应在设计上给以修改。
1.3.12 要求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和技术文件〔包括图纸〕采用KKS标识系统,投标方应承诺KKS标
识系统采用招标方的标准。
三偏心硬密封蝶阀要求阀杆采用通长轴,不采用半轴型式。
1.4 阀门电动执行机构
1.4.1 执行机构的工作制度为可逆连续短时工作
1.4.2 供方的执行机构至少应满足以下条款的要求:
〔1〕电动执行机构应与所驱动的阀门可靠连接;
〔2〕所有载流局部与外壳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M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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