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NU 通用公共授权 (简体中文翻译版)
声明!
This is an unofficial translation of the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into simplified Chinese. It was not published by the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and does not legally state the distribution terms for software that uses the GNU GPL—only the original English text of the GNU GPL does that. However, we hope that this translation will help Chinese speakers understand the GNU GPL better.
这是一份GNU通用公共授权的非官方中文简体翻译。它并非由自由软件基金会发布,也不是使用GNU通用公共授权的软件的法定发布条款——只有GNU通用公共授权的英文原版具有这样的效力。然而,我们希望这份翻译能够帮助中文读者更好的理解GNU通用公共授权。
GNU通用公共授权
第三版 2007年6月29日
版权所有(C)2007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Inc. (http://fsf.org)
允许所有人复制和发布本授权文件的完整版本
但不允许对它进行任何修改
导言
GNU通用公共授权是一份针对软件和其他种类作品的自由的、公共的授权文件。
大多数软件授权申明被设计为剥夺您共享和修改软件的自由。相反地,GNU通用公共授权力图保护您分享和修改自由软件地自由——以确保软件对所有使用者 都是自由的。我们,自由软件基金会,对我们的大多数软件使用GNU通用公共授权;本授权同样适用于任何其作者以这种方式发布的软件。您也可以让您的软件使 用本授权。
当我们谈论自由软件时,我们指的是行为的自由,而非价格免费。GNU通用公共授权被设计为确保您拥有发布自由软件副本(以及为此收费,如果您 希望的话)的自由,确保您能收到源代码或者在您需要时能获取源代码,确保您能修改软件或者将它的一部分用于新的自由软件,并且确保您知道您能做这些事情。
为了保护您的权利,我们需要做出要求,禁止任何人否认您的这些权利或者要求您放弃这些权利。因此,如果您发布此软件的副本或者修改它,您就需要肩负起尊重他人自由的责任。
例如,如果您发布自由软件的副本,无论以免费还是以收费的模式,您都必须把您获得的自由同样的给予副本的接收者。您必须确保他们也能收到或者得到源代码。而且您必须向他们展示这些条款,以使他们知道自己享有这样的权利。
使用GNU通用公共授权的开发者通过两项措施来保护您的权利:(1)声明软件的版权;(2)向您提供本授权文件以给您复制、发布并且/或者修改软件的法律许可。
为了保护软件开发者和作者,通用公共授权明确阐释自由软件没有任何担保责任。如用户和软件作者所希望的,通用公共授权要求软件被修改过的版本必须明确标示,从而避免它们的问题被错误地归咎于先前的版本。
某些设备被设计成拒绝用户安装或运行其内部软件的修改版本,尽管制造商可以安装和运行它们。这从根本上违背了通用公共授权保护用户能修改软件的自由的 宗旨。此类滥用本授权的系统模式出现在了最让人无法接受的个人用户产品领域。因此,我们设计了这个版本的通用公共授权来禁止那些产品的侵权行为。如果此类 问题在其他领域大量出现,我们准备好了在将来的通用公共授权版本里扩展这项规定,以保护用户的自由。
最后,每个程序都经常受到软件专利的威胁。政府不应该允许专利权限制通用计算机软件的发展和使用,但是在政府确实允许这种事情的地区,我们希 望避免应用于自由软件的专利权使该软件有效私有化的危险。为了阻止这样的事情的发生,通用公共授权确保没有人能够使用专利权使得自由软件非自由化。
以下是复制,发布和修改软件的详细条款和条件。
条款和条件
0.定义
“本授权”指GNU通用公共授权第三版
“版权”一词同样指适用于其他产品如半导体防护罩等的保护版权的法律。
“本程序”指任何在本授权下发布的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被授权人称为“您”。“被授权人”和“版权接受者”可以是个人或组织。
“修改”作品是指从软件中拷贝或者做出全部或一丁点儿的修改,这不同于逐字逐句的复制,是需要版权许可的。修改成果被称为先前作品的“修改版本”或者“基于”先前作品的软件。
“覆盖程序”指未被修改过的本程序或者基于本程序的程序。
“传播”程序指使用该程序做任何如果没有许可就会在适用的版权法下直接或间接侵权的事情,不包括在电脑上执行程序或者是做出您不与人共享的修改。传播包括复制,分发(无论修改与否),向公众共享,以及在某些国家的其他行为。
“发布”作品指任何让其他组织制作或者接受副本的传播行为。仅仅通过电脑网络和一个用户交流,且没有发送程序拷贝的行为不是发布。
一个显示“适当的法律通告”的交互的用户接口应包括这样一个方便而显著的可视部件,它具有以下功能:(1)显示一个合适的版权通告;(2)告 诉用户对本程序没有任何担保责任(除非有担保明确告知),受权人可以在本授权下发布本程序,以及如果阅读本授权协议的副本。如果该接口显示了一个用户命令 或选项列表,比如菜单,该列表中的选项需要符合上述规范。
1.源代码
“源代码”指修改程序常用的形式。“目标代码”指程序的任何非源代码形式。
“标准接口”有两种含义,一是由标准组织分支定义的官方标准;二是针对某种语言专门定义的众多接口中,在该类语言的开发者中广为使用的那种接口。
可执行程序的“系统库”不是指整个程序,而是指任何包含于主要部件但不属于该部件的部分,并且只是为了使能该部件而开发,或者为了实现某些已 有公开源代码的标准接口。“主要部件”在这里指的是执行程序的特定操作系统(如果有的话)的主要的关键部件(内核,窗口系统等),或者生成该可执行程序时 使用的编译器,或者运行该程序的目标代码解释器。
目标代码中的程序“对应的源代码”指所有生成,安装,(对可执行程序而言)运行该目标代码和修改该程序所需要的源代码,包括控制这些行为的脚 本。但是,它不包括程序需要的系统库,通用目的的工具,以及程序在完成某些功能时不经修改地使用的那些不包括在程序中的普遍可用的自由软件。例如,对应的 源代码包括与程序的源文件相关的接口定义文件,以及共享库中的源代码和该程序设计需要的通过如频繁的数据交互或者这些子程序和该程序其他部分之间的控制流 等方式获得的动态链接子程序。
对应的源代码不需要包含任何拥护可以从这些资源的其他部分自动再生的资源。
源代码形式的程序对应的源代码定义同上。
2.基本的许可
所有在本授权协议下授予的权利都是对本程序的版权而言,并且只要所述的条件都满足了,这些授权是不能收回的。本授权明确的确认您可以不受任何 限制地运行本程序的未修改版本。运行一个本授权覆盖的程序获得的结果只有在该结果的内容构成一个覆盖程序的时候才由本授权覆盖。本授权承认您正当使用或版 权法规定的其它类似行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