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开展业务或与中国相关的组织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数据安全风险和法规。安全和风险管理领导者必须采用风险优先的数据安全计划和投资,以响应监管要求,以增强数据驱动的数字创新能力。
跨组织职能的分散的数据安全举措和不协调的利益相关者责任阻碍了组织实现企业规模的一致数据安全治理(DSG)。
数据发现和分类是 DSG 的基础,并且在大多数组织中都是通过手动流程实施的。然而,这既不具有可扩展性,也不有效。
随着组织数据处理活动的动态发展,时间点数据风险评估(DRA)通常不足以满足风险识别和处理方面多样化且不断变化的合规要求。
本地和云中应用程序和数据存储之间的数据移动不断增加,导致安全和风险管理 ( SRM )领导者难以实现统一的数据可见性和安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