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是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开展业务前必须完成的重要步骤,这一过程涉及到一系列法规和资格要求。2016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对私募基金的高级管理人员(如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总经理等)的资格认定进行了详细规定。
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含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若他们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通过资格认定委员会认定基金从业资格:
1. 具有6年以上私募股权投资或创业投资经验,且成功退出至少两个项目。
2. 曾任上市公司或实收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的大中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且从业12年以上。
3. 从事经济社会管理工作12年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
4. 在高校或研究机构从事经济、金融相关专业教学研究12年以上,拥有教授或研究员职称。
申请资格认定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 个人资格认定申请书。
- 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 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退出证明、企业证明、任职证明或资格证书等,以及两份行业知名人士的推荐信。
资格认定委员会由协会理事、监事及私募基金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组成,采取随机抽选方式组成认定小组,以简单多数原则对申请进行表决。认定结果将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公示。
对于不符合资格认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他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 最近三年管理资产年均规模达到1000万元以上,通过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由机构或个人提交相关资产管理规模证明。
- 已获得其他金融相关资格,如证券、期货、银行、CFA、注册会计师等,通过科目一考试后可申请认定资格,需提交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
- 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证券投资基金》科目,加上科目一,或通过《证券市场基础》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证券发行与承销》)考试,可以直接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
如果以上条件都不符合,高管需要参加并通过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和科目三《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的考试,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三的组合,即可申请基金从业资格。
私募基金高级管理人员在申请资格认定时,需要填写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提供个人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证件证明等,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成这些流程后,私募基金管理人才能合法合规地开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