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是幼儿园日常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孩子们的生命安全和教育环境的稳定。本管理制度旨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以防止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降低火灾风险。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 幼儿园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负责人、副园长、级部主任、后勤和食堂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园长担任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各自负责相应区域的消防安全。
2.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国家消防政策,定期总结并提升消防工作水平,开展消防法规和知识宣传教育,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并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安全。
**二、消防安全职责**
1. 幼儿园需设有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有灭火疏散预案,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有明确的宣传标语。
2. 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所有员工了解火灾特点、重点部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以及岗位职责和灭火策略。
3. 建立健全防火档案,记录消防检查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建筑防火**
1. 幼儿园建筑耐火等级要求不低于二级,不得超过三层,且需有两个疏散楼梯,满足防烟要求。
2. 幼儿园与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30米,至少有两个安全出口,门向外开启,出口处不允许设置踏步。
3. 幼儿园不宜设在汽车库上方、下方或毗邻处,也不能设在地下人防工程内或用其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
4. 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最大允许距离需符合规范,以保证紧急疏散的安全。
**四、电器防火**
1. 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电器设备应距地面不小于1.3米,灯头距地面不小于2米,防止触电和火灾发生。
2. 荧光灯和超过60瓦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与可燃物保持一定距离。
3. 禁止在儿童寝室使用电炉、电熨斗等可能引发火灾的电器。
4. 使用空调时,确保有接地线,周围不堆放易燃物,窗帘不接触空调,供电设备符合负荷要求。
**五、消防设施**
1. 确保灭火器完好可用,按照规定数量和位置放置,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设置规范,室外消火栓保持完好。
2. 每层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幼儿园应安装自动报警系统。
**六、消防安全责任书**
1. 幼儿园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考核。
2. 教职工有责任配合幼儿园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幼儿防火知识。
3. 执行幼儿园各项消防安全规定,提高预防火灾意识,增强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4. 协助进行安全检查,消除潜在的电气安全隐患。
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方位覆盖了组织架构、职责划分、建筑设计、电器使用、消防设施和人员责任等方面,旨在构建一个安全、无火患的教育环境,确保孩子和教职员工的生命安全。通过严格执行这些制度,可以有效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幼儿园的正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