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缝纫工工资结构调整方案】
本方案旨在提升缝纫工的工资水平,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经过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软件厂以及缝纫车间的共同协商,决定对缝纫工的工资结构进行如下调整。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将充分听取员工意见,10月份的工资作为试运行阶段,以便及时调整和完善。
**工资结构改革方案:**
1. **计件工资**:根据员工当月完成的工序及相应工价来计算这部分工资,体现了多劳多得的原则。
2. **加班工资**:按照xxx市最低工资950元/月的标准,每小时最低工资为5.5元。公司设定缝纫工每小时工资为7.2元。平时加班按1.5倍工资支付,即每小时3.6元的额外加班费。周末加班则按2倍工资支付,即每小时7.2元。考虑到综合工时制,周末加班费是特别考虑近期生产任务繁重,可能无法安排调休的情况。
3. **全勤工资**:全勤奖励为90元,员工当月无缺勤即可获得。具体发放办法参照软件厂内部规定执行。
4. **工龄工资**:根据员工在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设有不同级别的工龄工资。工作满1年不满2年的,每月10元;满2年不满3年的,每月20元;满3年不满4年的,每月30元;满4年不满5年的,每月40元;满5年及以上,每月50元。这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在公司工作。
5. **计件提成工资**:为了激励优秀表现,设置了计件提成工资制度。不同计件工资区间对应的提成比例不同,如计件工资在700到1199元之间,提成为7%;1200到1299元,提成为8%,以此类推,直至计件工资达到1800元以上,提成比例为19%。这一政策旨在奖励高效率、高质量的工作。
**作息时间规定:**
- 上午上班时间:8:00-11:00
- 午饭及休息时间:11:00-12:00
- 下午上班时间:12:00-17:00
- 晚饭时间:17:00-18:00
- 晚上加班时间:18:00-20:00
超出上述规定的加班时间,仅支付计件工资,不额外支付加班费。
**试运行与生效日期:**
该方案计划从2009年11月开始试行,具体实施将以相关文件为准。
总结:这个工资结构调整方案着重于提高缝纫工的基本收入,通过计件工资、加班费、全勤奖、工龄工资和计件提成等方式,全面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效率。同时,方案还规定了明确的工作时间和加班补偿,以确保员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