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资管理制度表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工作时间规定
1.员工考勤以每日考勤打卡记录为准。
2.上午上班时间:9:00~12:00
下午上班时间:13:30~17:30
第四条 考勤的时间单位
1.本制度所称“一年”为当年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2.“一个月”为当月的 1 日至月末。
第五条 考勤计算周期
以月为单位计算,即每月自 1 日至月末,如遇节假日等,根据工作安排,可提前或推后计算考勤。
第六条 关于请假的规定
1. 员工请假应提前报备,并由有审批权限的主管批准后,方可请假。
2. 请假期间(无论病假事假)均扣除当日一半工资。
3. 全月累计事假超过 5 个工作日,扣除当月基本工资 30%。
4. 请假时长由行政人员进行核对确认。
第七条 关于迟到、早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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