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
心理咨询室是为学生提供心理支持和服务的重要场所,其工作制度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1. 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需按时到岗,接听咨询电话,进行面谈预约登记,记录每日值班情况。若需请假,需提前向负责人申请并获得批准。
2. 保密原则:所有关于心理咨询室的工作内容都应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查阅相关资料和文件。
3. 访客管理:除工作人员外,心理咨询室只对有咨询需求的学生开放,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入。
4. 计算机使用:严格遵守计算机使用规定,确保数据安全。
5. 表现奖励:工作无误且表现出色的值班人员可获得推荐参与评奖评优活动。
6. 违规处理:泄露秘密或因工作失误导致损失的,将受到相应处分,并需承担赔偿责任。
7. 权利保障:值班人员在遵守制度的前提下,有权使用心理咨询室的资源。
【心理咨询人员工作职责】
1. 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咨询人员应热爱祖国和教育事业,熟知相关法律,尊重学生权益。
2. 专业要求:接受专业训练,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开展工作,提高专业能力。
3. 咨询解释:向学生明确心理咨询的性质和范围,尊重他们的权利。
4. 平等尊重:平等对待每位学生,建立基于尊重的工作关系,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5. 自我成长导向:引导学生自我认知,培养其自立能力。
6. 保密原则:严格保护学生隐私,仅在必要情况下,按特定流程讨论案例。
7. 测验使用:遵循心理测验的专业道德准则,正确使用和解读测试结果。
8. 家校合作:争取教师和家长的配合,建立支持系统,以学生发展为中心。
9. 自我局限性认识:清楚自身能力边界,遇到超出能力范围的问题及时转介。
10. 关系纯洁性:保持与学生及其家长的专业关系,不接受物质报酬,避免非专业关系的形成。
【心理教师工作职责】
心理教师除了遵循上述咨询人员的职责,还需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榜样,全面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持,助力学生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