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
岗位设置、职责、业务流程 岗位设置: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副董事长、所长(主任
会计师)、副所长(副主任会计师) 、总审计师、总监察师、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高级经
理(分一、二级) 、经理 (分一级、二级 )、项目经理(分一、二级、三级) 、审计员(一、二
级)、助理审计员。
岗位职责 :
1、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1)全面负责本所的经营方针、政策的制定与执行; 2)召
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检查合伙人会议、
董事会决议的实施; 5)签署本所的有关法律文书; 6)根据合伙人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的决议,聘任或解辞本所注册委员会主任、专业标准委员会主任、总审计师。 7)签署必
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业务报告; 8)主持研究本所重大业务报告审计实施情况; 9)本
所章程约定的其他事项。
2、 副董事长 本所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3、 所长(主任会计师)
4、 副所长(副主任会计师)
5、 总审计师 1)全面负责总审计师室的工作, 总审计室是全所的技术、 业务的指导中心、
信息中心、 质量中心; 2)按照业务质量三级复核的程序, 负责全所业务报告的审核签发、
交付打印、发出 ; 3)制订本所员工的业务培训计划和员工的日常培训工作; 4)制订本所
的各项业务规范并指导其实施; 5)解决本所业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并责成当事人妥善
处理; 6)负责客户对本所审计业务的质询和解答;
6、 总监察师 1)按中央、地方行政监察制度、廉政建设要求,负责全所员工的行政行为
和廉洁行为的监察; 2)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及深圳特区的有关规定,对本所执业人员
的执业行为予以监督, 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问题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3)按中注协和
地方注协的规定,对全所员工的职业道德予以监督 ,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 4)
对客户来信、来访及举报,及时回复处理; 5)对本所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监察; 6)负责全
所的精神文明建设; 7)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并办的其他工作。
7 部门经理
1)全面负责各部门的业务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部门计划与部门总结的编
制与撰写; 3)主管部门工作,带好一组人马。 ① 对本部门的人、财、物的管理全面
负责; ②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费用审批和签报; ③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引进、
考查、考核、晋升、降级、辞退、奖励与处罚,努力提高员工的个人素质即:员工的职业道
德、执业风险意识、 劳动纪律、 工作效率、 工作责任心、 执业水平、 工作业绩等; ④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奖金分配; ⑤ 负责对本部门人员请假、 休假事宜审批。 4)对
本部门业务实行全面监管。 ① 负责下列重大业务项目事项的复核: 重要性水平测试、 审
计风险评估、 审计 (评估等) 项目计划、 审计(评估等) 报告、 盈利预测报告等; ② 在
授权范围内,参与洽谈项目、承揽业务、签定业务合同、收取审计费用; ③ 负责本部门
业务报告的签发。 5)维护本所形象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6)负责协调处理与其它部门
之间的关系; 7)直接对董事长负责并对本部门员工的行为负责。 8)努力完成董事
会或董事长、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8、 副部门经理 本所各部副经理协助部门经理工作。
9、 高级经理 1)服从部门经理调配,带领项目小组完成业务工作; 2)协助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