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doc》是中国城市建设领域的一项重要标准,旨在规范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确保城市的清洁和可持续发展。该规范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城市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以及环境卫生设施的专业规划,同时也为市域城镇体系、乡村、独立工矿区等地区的规划提供了参考。
规范的核心原则是确保环境卫生设施与城市发展相协调,满足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需求。在规划中,需要预测城市生活垃圾的产量和成分,确定合适的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方式。例如,公共厕所的布局和数量需要考虑到人口密度和城市用地布局。此外,对于重大环境卫生工程设施,应考虑区域共享和城乡共享,以优化资源配置。
在分区规划中,需进一步明确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而在详细规划阶段,则需具体到各类设施的种类、等级、数量、用地和建筑面积,以及定点位置等,同时满足环境卫生车辆通道的需求。
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不仅要考虑城市用地布局、环境保护和城市景观要求,还需要遵循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规定。对于城市生活垃圾以外的固体废弃物,规划时也要根据其产生情况和城市条件,提出相应的规划控制措施。
规范中还定义了环境卫生设施的关键术语,如环境卫生设施是指用于改善环境卫生、限制废弃物危害的设备和场所;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特指为公众提供直接服务的小型设施;而环境卫生工程设施则是处理废弃物的大规模设施,如垃圾转运站和处理厂。
在公共厕所的规划上,应根据城市性质和人口密度合理设置,保证公众使用便利,同时满足卫生和景观要求。此外,对于粪便污水的处理,应在源头进行处理,以减少环境污染。
这个规范为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提供了一个全面的框架,旨在创建一个健康、宜居的城市环境,同时推动废弃物管理的可持续性和效率。通过遵循这些规定,可以确保城市的环境卫生设施既能满足当前需求,又能适应未来发展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