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成立初期必须填写的重要文件,它涉及到合作社的法律地位、成员组成、经营范围以及负责人等关键信息。以下是该申请书涉及的主要知识点:
1. **合作社法律依据**:申请书的签署和填写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合作社的设立条件、运作规则和法律责任。
2. **申请人的责任**:申请人需保证提交的所有文件和证件的真实、有效和合法,对提交的信息负有法律责任。
3. **文件格式**:所有提交的文件和证件应统一使用A4纸,并使用清晰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确保信息可读。
4. **合作社基本信息**:包括合作社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联系人信息、出资总额、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成员总数、农民成员比例以及非农民成员比例(如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
5. **法定代表人资格**:法定代表人需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相关规定,不能同时在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合作社担任职务,也不能是与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公务人员。
6. **承诺书**:法定代表人需要签署承诺书,确认遵守法律规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7. **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在办理登记过程中,合作社可以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处理相关事务,包括修改错误材料的权限,以及委托的有效期限。
8. **合作社内部管理**: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和三十一规定,合作社的管理层成员不能兼职相同业务的其他合作社,执行相关公务的人员也不能担任合作社的管理层职位或财务会计人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是一项严谨的法律程序,每个环节都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确保合作社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填写申请书时,必须详细、准确,避免因信息不实导致的法律风险。同时,为了保障合作社的正常运营和合法权益,所有成员都应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