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文格式要求规范》是一份详细的文档,旨在规定行政公文的撰写和排版标准,确保公文的专业性和规范性。以下是该文档中提到的一些关键知识点:
1. **公文格式种类**:根据公文载体不同,分为文件格式、信函格式和纪要格式。不同的格式适用于不同类型的行政事务,确保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和形式的恰当。
2. **公文用纸要求**:推荐使用定量为60g/m²至80g/m²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应在80%至90%之间,耐折度需大于15次,不透明度至少85%,pH值在7.5至9.5之间。纸张大小统一为A4型,尺寸为210mm×297mm。
3. **版面设置**:公文的天头(上白边)为37mm,订口(左白边)为28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字体通常采用3号仿宋字体,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每页通常排22行,每行28字,填满版心。公文应双面印刷,左侧装订。
4. **版头要素**:包括份号、密级和期限、紧急程度以及签发人。份号是公文的唯一编号,用于管理和跟踪公文的流转。密级分为秘密和绝密两种,用3号黑体字标注。紧急程度分为“特急”和“加急”,同样用3号黑体字标注。签发人对于上报的公文是必要的,用3号仿宋字体,多签发人时按顺序排列并用红色分隔线区分。
5. **公文主体**:主体部分包括标题、正文、附件说明、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和附件。标题应简洁明了,包括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多个机关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名称可简化。公文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
6. **版记部分**:包括印发单位、日期和页码。这部分是公文的结束标志,提供了公文的发行信息和检索依据。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行政公文的标准化,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格式错误导致的误解或沟通障碍。正确理解和执行这些规范是每一个行政工作者的基本技能,对于维护公文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遵循这些规则,确保公文的严谨性和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