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状.docx
安全生产责任状是指在施工项目中,各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承诺。该文件明确了工程经理、工程副经理、工程总工、工程科长等四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涵盖了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
工程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1. 负责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工作,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劳动保护全面负责。
2. 组织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上级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并落实到施工过程管理中,把安全生产提到日常议事日程上。
3. 负责搞好职工安全教育,支持安全员工作,组织检查安全生产。
4. 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方针,及时落实整改。
5. 发生工作事故,及时抢救,保护现场,上报上级部门。
6. 不准违章指挥与强令职工冒险作业。
工程副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1. 贯彻执行国家、本市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在经理的领导下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 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负责协助经理做好本单位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并检查执行情况。
3. 领导并支持技安员的工作,对平安检查监视工作的持续有效负责。
4. 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年度方案和月份工作要点,实行平安值班工作制度,组织平安检查,针对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制定并实施整改措施。
5. 组织并落实安全生产的培训、教育工作。
工程总工的安全生产责任
1. 贯彻执行国家、本市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技术规、工艺标准。对工程工程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 领导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特殊或专项施工方案时,须认真编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其所编制和审批方案的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和验收。
3. 领导组织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课题的攻关活动。从安全技术上负责对尘毒、噪声等职业危害的治理。
4. 对施工生产中使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技术安全性负责,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组织落实有关安全技术交底。
5. 参加因工伤亡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方面分析原因,提出并制定防措施。
工程科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1. 施工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辖的生产班组、外施队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 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艺指导生产,对施工生产中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
这些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了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保护了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也保证了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