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墙抹灰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一、施工合同概述
本合同为内外墙抹灰工程劳务承包合同,旨在规定承包人的施工责任、施工期限、质量要求、安全防护、劳务分包等方面的义务和权利。
二、工程名称和施工范围
1. 工程名称:内外墙抹灰工程
2. 施工范围:包括混凝土墙墙面拍浆、清封堵孔、局部墙体凿除、基层清理、冲筋、砂子筛分、砂浆拌制、材料运输等。
三、劳务分包工作容
1. 施工现场每日的清理用工
2. 本抹灰工程施工前的基层清理、墙粉灰、清封架眼、墙体抹灰前湿润等用工
3. 拍浆(含熬胶)、挂钢丝网、抹灰、养护、角线整理、清理、修补等用工
4. 门窗洞口及墙面 0.5m2以的小型凿除用工
5. 卸/裁/转运钢丝网等保证抹灰工程质量用耗材、砂子筛分、砂/灰浆搅拌、材料场转运、工完场清等用工
四、工人的安全帽、雨衣、雨鞋、防暑防寒、手套等合格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用品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五、工具及设备
承包人承包围各种涉及墙抹灰工程施工所需的加工工具及施工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刷子、刮子、锤子、錾子、灰桶、铁铲、斗车、墨斗、灰线、卷尺、软水管、扫帚、直条、铝合金、自用照明灯具及线缆等所有与墙抹灰工程施工有关的一切工具均在承包人承包围。
六、施工进度及工期
1. 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的工期计划及要求,配齐所需的施工人员,无条件完成发包人项目部所决定的月、周进度计划。
2. 项目部每周一次质量、进度、安全的协调会议,要求承包人派负责人到场参加。
七、工程质量
1. 本工程必须达到株洲市优良标准。
2. 承包人必须听从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指挥,严格按设计图纸、规、规程以及验收标准组织施工。
八、履约保证金
乙方为保证在承接本劳务工作以后,诚信守诺完成工作任务,自愿交纳诚信履约保证金万元,如无违约,前4栋主体封顶后10天无息退返;如乙方因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无法达到本合同的约定时,其违约金从本保证金中扣除,本保证金不够处罚时,从结算款中扣除;如因乙方违约被解除合同时,本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