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在建筑工程中,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至关重要,因为这些工程往往涉及高风险作业,可能导致严重的人身伤亡或社会影响。本监理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并加强此类工程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
细则的编制目的在于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内容,规定专家论证程序,确保方案的实施,预防和控制建筑施工中的安全事故。根据工程特点,以下列出了一些可能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1. 基坑支护工程:当基坑开挖深度超过3米或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时,需要特别注意。
2. 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大于3米的基坑土方开挖。
3.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涉及高度、跨度、荷载等超标的模板支撑工程。
4.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包括重型设备吊装和安装,以及起重机械自身的安装拆卸。
5. 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达到24米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6. 安全防护:如“四口、五临边”等部位的安全防护。
7. 施工临时用电:需严格遵循电气安全规范。
监理管理制度中,强调了总监理工程师的全面负责制,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专项方案,并经过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提交监理单位审核。对于规模较大的危险工程,还需经过专家论证,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再报监理单位审核。同时,建议对部分工程进行第三方监测监控。监理部应编制详细的监理实施细则,配置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并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过程。
施工单位需上报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监理单位则需对此进行见证和督促完善。对不按专项方案执行的情况,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整改,甚至报告建设单位采取进一步措施。此外,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需共同关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全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该监理实施细则旨在通过严谨的程序和监督机制,保障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安全,降低事故风险,提高工程质量,从而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的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