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自行监测方案是针对昆山港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制定的一项环保管理措施,旨在确保企业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有效监控。该方案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旨在规范企业的自行监测行为和信息公开流程。
企业基本情况:
昆山港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4年的环保型企业,位于昆山市开发区杨树路510号,主要业务是对生活废水进行处理。企业拥有24名员工,占地4万平方米,日处理能力达到5万吨。其工艺流程包括沉砂池、生化池、二沉池、V型滤池和消毒灭菌,排放标准遵循《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包括COD、BOD5、SS、氨氮、总磷、总氮,经过处理后直接排入大直江。
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采用手工和自动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污染物监测。企业配备了独立的化验室和3名持证化验人员,拥有监测COD、氨氮、总磷、总氮、粪大肠菌群、SS、BOD5、pH等项目的设备。COD、氨氮、总磷的在线监测仪由第三方太仓创造电子有限公司运维,该司具有相关资质和维护人员。厂界噪声监测则委托江苏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
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废水排放口WS-100002(昆山港东污水厂排放口)进行化学需氧量、氨氮的每日自动监测,总磷和总氮的每日手工监测。厂界噪声有三个监测点位(东、南、西边界),每季度进行一次手工监测。所有监测点位均需按照环保部门的规定和技术规范设置,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质量控制措施:
企业需定期对监测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同时,委托第三方运维和监测服务需确保其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以满足环境保护和法规要求。
监测结果公开:
根据规定,企业应及时将自行监测的结果向社会公开,并报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这有利于提高环保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持续改进。
总结:
该方案旨在确保昆山港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进行污染物排放监控,通过设立监测点位、明确监测项目和频次,结合自动和手工监测手段,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企业还需定期公开监测结果,以实现环保工作的合规性和公开性。这样的方案对于推动企业自我约束,实现环保目标,以及提升整个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