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详解】
1. 施工单位的质量义务: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上应确保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隐蔽验收合格后及时填写验收记录,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2. 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依据《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于工程质量事故,情节特别恶劣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书可能会被吊销,且5年内不予注册。
3. 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4. 预应力筋张拉条件:混凝土强度未明确规定时,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5%。
5. 临边作业防护:当作业高度超过2米时,应设置防护栏杆,栏杆高度不小于1.2米。
6.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违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若因违反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主要负责人除履行基本职责外,每年至少需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
8. 事故报告内容:报告事故应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9. 施工起重机械安装规定:安装、拆卸此类设施需编制拆装方案。
10. 安全设施同步原则:新、改、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1. 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12. 土木工程安全距离:施工机具、运输车辆与工作井边缘的最外着力点距离不得小于相应规定。
13. 预应力混凝土压浆与封锚:相关表述可能有误,具体错误内容未给出。
14. 大体积混凝土质量保证措施:某些措施可能存在错误,具体错误内容未给出。
15. 混凝土灌注深度:初灌时导管首次埋深应不小于规定值。
16. 压实度检验方法:可采用薄塑料袋灌水测定体积,适用于沥青路面的检测。
17. 石灰稳定土基层要求:某些要求可能有误,具体错误内容未给出。
18. 塔式起重机保养周期:闲置或连续工作一定时间后需进行初级保养。
19. 例行保养作业人员:应由专业人员执行。
20. 塔式起重机作业条件:遇恶劣天气如大风、大雨、大雪、大雾等,应停止作业。
21. 起重机械安全评估:超过规定年限的塔式起重机需进行安全评估和结构应力测试。
22. 绳索类型:先由钢丝绕成股,再由股围绕绳芯绕成绳属于多股绳绕绳法。
23. 钢丝绳优点:钢丝绳具有较高的强度、耐磨损、抗疲劳等特点。
24. 危险性较大工程管理:相关规定中,有些错误的表述。
25. 压路机沥青混合料施工:防止粘轮现象,可使用指定材料涂刷。
26. 沥青混合料初压:宜采用静碾压路机。
27. 测量控制网建立:施工控制桩放线测量包括设立测量控制网、补钉转角桩等。
28. 新建地下管线施工原则:遵循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
29. 沥青混合料结构特点:骨架—空隙结构能提供良好的稳定性。
30. 水泥混凝土路面垫层厚度:最小厚度有明确规定。
以上是对文件中涉及的施工质量管理、安全法规、工程技术等多个方面的详细解析。这些知识点对于市政施工员的继续教育和日常工作至关重要,涵盖了从工程质量控制到安全生产,再到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细节,全面反映了市政施工员所需掌握的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