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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喷绘及制作物料框架协议
委 托 方:(以下简称 “甲方 ”)
受 托 方:(以下简称 “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 2017年
物料喷绘及制作 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下简称 “本合同 ”)。
第一条、喷绘及制作物料内容
1.1 项目名称: 2017 年喷绘及制作物料框架
1.2 物料内容: 详见附件一:《地产 2017年制作类物料清单》
1.3 工艺要求:按照产品的实际尺寸裁切成品。
1.4 其他质量要求:(1)整齐; 。
1.5 产品信息:以甲方需求清单为准 。
第二条、交货期限及地点
2.1 喷绘及制作小样提交日期:根据甲方所定具体要求为准
2.2 交货地点:甲方项目现场甲方指定地点。
2.3 喷绘及制作、安装时间:根据甲方所定具体要求为准。
2.4 如果甲方在本条约定的交货时间前 [ 3 ]日内,通知乙方 (包括但不限于口头通知、 传真、邮件等
形式 )变更数量、材质、交货时间等,乙方应自收到甲方通知后,按照甲方的变更要求保质保量按时
交货。
2.5 运输方式及包装要求:根据甲方所定具体要求为准 。
第三条、合同价款
3.1 本合同项下的包干单价见附件一,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以经甲方确认的实际发生额为准,
该总金额已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设计费、制作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
装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3.2 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3.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经甲方指令,实际喷绘及制作、安装工作内容有所增减,本合同喷绘及制
作安装费结算总额=包干单价 ×经甲方验收合格的乙方实际工作量。
第四条、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