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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核施工单位或业主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所列的规格与质量,对
不符合者不得使用在工程中。
5、催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合同和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标准以及
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安装活动, 把住各个工序和分项工程质量关, 未经检查
签证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对违反标准、 标准及安全规定者, 有权签发停工通
知单,并及时向业主报告处理结果。
6、对主要材料、构件的出厂合格证,材料的报验单等进行核定,防止不
合格材料或构件用于工程上。
7、检查工程采用的主要设备、关键材料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或标书所规定
的厂家、型号、规格以及质量标准。
8、根据合同规定的工期,核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及填报的旬、月、季
年报表,并及时向业主汇报对工程进度执行情况的意见。
9、对于重大的设计变更和技术洽商决定,除提出监理意见外,应向业主
报告并得到业主的同意。
10、根据合同付款规定,对已完工程的质量、数量进行核实签证再报建设
单位,工程竣工后,审核工程决算。
11、监督检查工程的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对不合格者催促施工单位
限期整改。
12、根据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负责组织初验,参加业主组
织的最终验收。
13、催促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图、竣工资料,交业主归档。
14、组织对工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的处理,提出处理意见。
15、监理人员应实行全天候监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每月向业主提交监
理月报,认真处理好质量、进度、投资三者之间关系,使工程建设施工处于受控
状态。
16、主持协调业主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条款的变更、调解合同双方的争
执,处理违约索赔事项、索赔发生前应向业主及时提出防止索赔的意见。
四、监理目标:
1、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工期控制目标: 18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