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部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技术政策卷Ⅲ :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政策 1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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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收集点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荆门市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规定,荆门市审计局组织湖
北公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信公司)参与政
府( 国有 ) 投资项目的协审工作。公信公司组成审计组,对荆
门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工程管理公司)
组织建设的环卫设施建设工程造价结算(不含工程财务)进
行了审计。投资工程管理公司按照审计的要求,向审计组提
供了与审计相关的工程项目审计资料和其它证明材料,并承
诺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是在投资
工程管理公司提供有关资料和公信公司提供的《工程造价咨
询报告书》的基础上出具的。审计情况如下 :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09 年 4 月 29 日,荆门市发改委以荆发改投 [2009]103
号文批复了环卫设施新建及维修项目投资 1000 万元,本次
审计范围为垃圾收集点及中转站维修、公厕维修、垃圾箱制
作、废物箱购置、门前三包设备购置五个单项工程,各单项
工程没有具体批复金额。各单项工程未达到招投标条件,投
资工程管理公司直接发包给荆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以
下简称环卫局) 施工。投资工程管理公司与环卫局签订了 《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 109.98 万元(垃圾收集点及中
转站维修 33 万元、公厕维修 22 万元、垃圾箱制作 30 万元、
废物箱购置 10 万元、门前三包设备购置 14.98 万元)。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