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北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申请—审核”制
博士生招生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选拔具有科研创新能力
和专业学术潜质的优秀学生,扩大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自主权,根据教
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
文件精神,以及我校博士生入学“申请-审核”制试行办法,特制订我
院博士生入学“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
1、符合我校《西北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
各项报考条件。
2、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学术型硕士学位;
(2)已获得学历教育学术型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3、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英语水平原则上达到
以下条件之一:获得 CET_6 合格证书;雅思 5 分以上;托福 75 分以
上;GRE900 分以上。其它语种水平参照其评价体系(限我校招生简
章本专业规定语种)。专业素养与科研能力突出者,外语成绩要求可
适度放宽。
4、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突出,申请者应在所在研究方向以第
一作者发表 SCI 二区论文。
5、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申请人人事档案、组织关系档案材料需
要在入学前调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