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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 域名 管理办法 第 9 篇
打印日期: 12/24/2019
清华大学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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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
域名管理办法
1998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规范清华大学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域名使用和管理,保障清华大学校园
计算机信息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更好地为清华大学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广大用
户服务,维护有关各方的正当权益, 根据《清华大学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办法》 和《清
华大学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网络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 2 条 所有清华大学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域名的申请单位和个人、使用单位和个人
以及所有其它相关人员和清华大学所属各相关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 3 条 清华大学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顶级域的域名为
tsinghua
.
edu
.
cn
。
第二章 域名管理
第 4 条 清华大学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域名实行分级管理制。
顶级域由清华大学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网络中心)会同清华大学校长办
公室(以下简称校办)共同管理。
各个二级及二级以下子域由其申请单位负责管理。
第 5 条 二级及二级以下各级域名的具体规划、设置、申请、使用、注销、服务、管
理等有关的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由各域名服务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但
其内容不得违反本办法的有关条款。
第 6 条 上级域的管理单位有权对其各下级子域的运行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对其中所存在的问题,有权责令相应的管理单位予以改正。
第 7 条 上级域的管理单位如认为必要,可直接对其下级子域进行管理。此时,被管
理的下级子域的申请单位不对此管理的结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