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是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与分包商之间签订的合同,旨在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此协议书强调了双方在安全管理上的责任和义务,以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
**一、安全生产组织管理**
1. 甲方(总包方)需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乙方(分包方)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 乙方必须遵守北京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若在京外施工,需遵守当地规定,违反规定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 乙方的工人必须持有相关证件,如《施工项目现场出入证》和《安全教育上岗卡》,禁止使用童工和未成年人。
4. 乙方需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包括协力队伍的管理和其他所有制度。
5. 乙方必须提供安全生产监督备案书,并且只能承包与其资质相符的工程。
**二、安全责任制**
1. 甲方负责整体安全施工管理,监督乙方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工程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
2. 甲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对乙方进行安全交底。
3.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安全教育效果,并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
4. 甲方对乙方的作业区域有检查权,对重大隐患和严重违章行为有违约扣款权和停工权。
5. 甲方负责对外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减少交叉施工的干扰。
6. 分包方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接受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7. 新工人需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
8. 乙方需根据甲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讲话制度。
9. 乙方需执行安全检查制度,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此协议书明确了总包方和分包方在安全管理中的责任界限,强调了安全教育、技术培训、证件管理、安全检查等重要环节,旨在保障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任何违反协议的行为可能导致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