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心理学是教师资格证考试中的重要科目,涵盖了学习的基本理论、学习理论的发展以及与之相关的教学策略。以下是对教育心理学章节考点的详细讲解:
一、学习的实质与类型
学习被定义为个体在经验的基础上产生的行为或行为潜能的相对持久变化。广义的学习包括所有这些变化,而狭义的学习则特指知识、技能和态度的获取。人类学习与动物学习的本质区别在于,人类学习具有目的性、抽象性和创造性,而学生学习则更侧重于知识的获取、理解与应用,具有社会性和发展性。
二、学习的一般分类
1. 加涅的学习层次分类:他将学习分为八类,从简单的信号学习到复杂的解决问题学习。
2. 加涅的学习结果分类:他将学习结果分为五种类型:言语信息、智慧技能、认知策略、动作技能和态度。
3. 我国心理学家的分类:通常依据学习内容和方式,如接受学习、发现学习等。
三、学习理论
1. 联结学习理论:
- 桑代克的尝试-错误说提出学习是通过“效果律”、“练习律”和“准备律”进行的。
- 巴甫洛夫的经典条件作用论涉及“获得”、“消退”、“泛化”和“分化”。
2. 认知学习理论:
- 苛勒的完形-顿悟说强调通过顿悟来理解和解决问题。
- 布鲁纳的认知-结构学习论认为学习是构建和重组认知结构的过程,教学应注重学科基本结构。
- 奥苏伯尔的有意义接受学习论强调学习是有意义的连接新旧知识,提出了“先行组织者”技术。
3. 行为主义与认知主义的结合:斯金纳的操作性条件作用论提出强化、逃避与回避、消退和惩罚,以及程序教学和教学机器的概念。
4.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强调知识是个人建构的,重视情境、协作和探索在学习中的作用。
四、教学策略与设计
- 布鲁纳的教学原则:强调动机、结构、程序和强化在教学中的应用。
- 奥苏伯尔的有意义接受学习理论对教学设计提供了理论基础,特别是如何创建“先行组织者”以促进学习。
以上知识点是教师资格证考试中教育心理学部分的重点,考生需要理解和掌握这些理论,并能将它们应用于实际的教学场景中。通过深入学习和实践,考生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对教育中的各种挑战,提升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