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为保护甲方商业秘密,防止恶性竞争的发生,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
竞争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保密协议。
一、工作成果归属
1。1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
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
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他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
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
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
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1。2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
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
甲方核实,认为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
1。3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
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
任。
1。4 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
解决。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无异议的,如甲方提出使用要求,乙方同意无条件授予甲方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