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是指政府机关或机构与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关于政府采购项目的货物或服务的供应、价格、交货、验收、付款、售后服务等条款的协议。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双方需要明确约定合同的各项条款,以确保合同的执行和实施。
一、合同货物
政府采购合同中,乙方需要提供的货物是指政府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或服务,包括设备、物料、软件、服务等。乙方需要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货物,并确保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符合合同的要求。
二、合同总价
政府采购合同中的合同总价是指乙方需要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总价格,包括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三、质量要求
政府采购合同中,乙方需要提供的货物需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环保要求,乙方需要负责提供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环保要求的货物,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四、交货及验收
政府采购合同中,乙方需要在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免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由甲方与乙方一起进行到货验收及由乙方免费完成货物和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然后由双方共同进行质量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表。
五、付款方式
政府采购合同中,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30%的预付款;乙方在甲方货物质量和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备齐相关文件并送交财局办理付款手续。
六、售后服务
政府采购合同中,乙方需要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
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机关或机构与供应商之间的重要协议,双方需要明确约定合同的各项条款,以确保合同的执行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