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指南】
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是确保建设工程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重要步骤,主要针对非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后的七日内,需通过网上备案或纸制备案表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备案。备案依据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备案流程包括:
1. 网上备案:建设单位可通过“河北消防网”的“办事服务大厅”进行操作。
2. 提交材料:必须提供的申报材料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如果被抽查到,还需要提供建设单位的身份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消防设计文件以及图纸审查机构的审查结论等。
对于内装修审核备案,除了基本的申报材料,还需提供装修设计图纸、建筑物原始平面图、消防验收意见书、设计单位资质证明和建设单位身份证明文件等。
消防设计备案的办理时限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收到材料后三十日内完成图纸检查,检查结果会在备案系统中公告。整个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申报公共聚众场所、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指南】
公共聚众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是确保人员安全的重要环节。检查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河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
2. 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审通知书
3.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4. 消防安全制度
5.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场所方位图、疏散图
6. 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7. 消防管理协议(如有共享区域)
8. 消防安全承诺书
9. 消防设施、器材、标志的照片及“四个能力”建设照片
10. 相关检测报告书复印件
11. 其他必要的申报材料
检查时限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受理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结果在三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达到《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场所,通过消防安全检查后需制作重点单位档案并纳入重点单位管理。
公众聚集场所如宾馆、饭店、商场等在投入使用、营业前或扩建、改造、装修后,都需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所有消防安全措施到位,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